问题四
早期基督徒是否实行共产主义?
有些人私下或公开为共产主义辩护。他们认为,这是早期基督徒遵循的一套重要原则。他们经常说,自己绝不认同前苏联和中国实行的共产暴政。但他们确信,共产主义源于基督教;而且,如果在“手足情谊”的基础上实行,在道德上是正当的。
这正是殖民先辈们抵达美洲后,立即尝试共产主义的态度。我们在第七章讲过他们的故事,那次尝试彻底失败了。布拉德福德总督对“手足情谊共产主义”的看法,已经得到一些学者的证实——它是违背基督教精神和不道德的,因为它侵犯了人类的自由。即便有“手足情谊”为基础,共产主义也只能在独裁统治下,靠暴力和恐怖来实施。这是几百次以“手足情谊”为基础,尝试共产主义的一个典型案例。这些尝试无一成功。
人们不禁要问,这些基督徒为什么屡败屡试?于是,学者们查阅古籍,寻找答案:“难道基督教的教义真的倡导过共产主义?”
持这种观点的人,可能是基于基督教的两段经文。第一段是:“所有信主的人都聚在一起,凡物公用,变卖家产和物品,按需分给众人。”598
这里有3点值得注意。首先,人们齐心协力建立了一个社区;其次,他们变卖了财物,似乎是需要现金来帮助同胞。但并没有说他们变卖了所有财物,尽管乍一看可能会得出这个结论;另外,也没有提到他们把所有资源,都汇集为公共基金,尽管“凡物公用”的说法可能会让人这样想。
早期基督徒的实际做法,在第二段经文中描述得就更清晰了。这段经文经常被引用:“信主的人同心同德,没有一个人说,他拥有的东西是自己的,凡物公用。”599
这段经文说明,他们并没有根据法律,把资源汇集到一个公共基金。只是表现了共同面对挑战形成的凝聚力。所以,没有人会“说”他的财产只属于自己,而是愿意以“凡物公用”的方式使用自己的资源,来满足集体和自己的需求。
对这段经文解读是否正确,可以通过《使徒行传》下一章的描述来验证。里面讲了亚拿尼亚(Ananias)和撒非喇(Sapphira)夫妻的故事。他们拥有一处田产,打算把它卖掉。然后,把得到的钱捐献给使徒彼得。
但《使徒行传》的作者说,他们在卖掉田产之后,却又决定留下一部分钱。然后他们告诉彼得,他们的捐献是变卖田产的全部收入。
于是,彼得严厉地斥责了他们。他还在此过程中,阐述了这两人和其财产的法律关系。彼得问道:“当田产还没卖时,难道不是你们的吗?卖出之后,所得的钱难道不是你们支配吗?”600
显然,这处田产并没有用于公共基金。它属于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个人财产,完全由他们自己支配。田产卖掉之后,他们得到的钱同样由自己支配。他们可以花掉或捐献。如果他们选择捐献,也是出于个人自愿。
不难看出,这和共产党对待财产的态度截然不同。共产党没收或征用每个成员的财产,由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分配。在这种情况下,成员们失去了自主权,只能屈从于共产暴政的随心所欲和反复无常。
由此看来,早期基督徒确实拥有合法的财产权,只是“说”成了整个社区的利益。这正是达默洛(Dummelow)在《圣经评注》(Bible Commentary)得出的结论。他在讨论了这两段经文之后说:“耶路撒冷教会承认个人财产制度。信徒的财产确实是他自己的,但他不会这么说,而是把它视为共同财产。”
克拉克(Adam Clarke)博士在谈到使徒为穷人募捐时,也提出了重要看法:“如果教会里财产共有,就没理由这样(募捐)了……因为如果每个人在加入教会时,都把自己的财产共享,也就没有贫富之分了。”
接下来,我们再给大家讲一个《圣经》里的故事。马太在他的寓言中说,财产不应该共有,也不应该均贫富。601
在寓言中,天国的成员就像仆人一样,“按各人的才干”各司其职。有一个仆人得到了五锭银子的管理权。当他“用这五锭银子做买卖,又赚了五锭银子”时,他的主说:“做得好!”然而,另一个仆人只得到了一锭银子,他怕弄丢了,就把银子埋在地里。主对这个仆人说:“你这个又恶又懒的仆人!”于是,主没收了给他的一锭银子,交给第一个仆人,以便用来盈利。
在这个管理银子的寓言故事中,有两点非常清楚:首先,人人享有个人财产,这是神赋予他的管理职责。其次,他要对神负起责任,让自己的财产获利。
我们看到的证据似乎都清楚表明,早期基督徒并没有实行共产主义。他们并没有共有财产。只是由于他们需要共同面对挑战,所以,每个人都会根据神赋予的能力,自愿做贡献。602 我们仔细想一想,这不正是一种有情怀的资本主义吗?
很多人已经意识到,只要用“慈善之心”实行资本主义,它就会为所在的社会带来财富、慷慨、善意和幸福生活。